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详情
2022年10月2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6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0月26日生态环境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3-89055091。

通讯地址:南通开发区宏兴路9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编226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3100万米高档面料智能化技改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兴东路328号

江苏强依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强依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23000万元,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增轧光机、低张力加白复漂机、丝光联合机等设备,新增年产高档面料3100万米,提升市场竞争。

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废水污染防治。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须有效收集,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部分经尾水回用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分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各类水污染物排放执行《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间接排放)标准及其修改单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要求。同时,你公司须加大中水回用力度,确保单位产品新鲜水取水量、中水回用量和水重复利用率等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17版)》及报告书的要求,污染物排放强度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2、废气污染防治。高度重视废气污染防治,进一步优化废气治理工艺,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采取密闭生产、负压等措施强化废气收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动,原则上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排气筒高度、废气收集效率不得低于环评要求。本项目天然气燃烧尾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置车间布局,选用低振动低噪声机电设备,高噪声源应考虑远离厂界,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污染防治。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固体废弃物须设置防雨淋、防渗透的固定存放场所,同时落实综合利用措施或无害化处置出路,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危险固废厂内暂存场所须按国家《危险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 号)及规划、建设、应急管理、消防等法律法规要求设计施工,项目产生的定型废油、废过滤膜、废包装材料等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规范处置,同时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并及时在危废系统中申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